设为首页收藏本站
  • 官方微信
    微信公众号 添加方式:
    1:搜索微信号(mzzx2014
    2:扫描左侧二维码
  • 手机访问
  •  找回密码
     立即注册
    查看: 364|回复: 0

    关于开展梅江区旧房装修和厨卫、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工作的通告

    [复制链接]
    • 打卡等级:即来则安
    • 打卡总天数:18
    • 打卡月天数:0
    • 打卡总奖励:8177
    • 最近打卡:2025-02-22 21:33:18

    78

    主题

    9

    回帖

    8474

    积分

    版主

    积分
    8474
    发表于 2024-10-25 16:00:0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  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旧房装修和厨卫、居家适老化改造消费规模扩大,切实提升居民生活品质,根据《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〈梅州市旧房装修和厨卫、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工作指引〉的通知》要求,我区开展旧房装修和厨卫、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    一、补贴对象

    在我区已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,或已办理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且已投入使用的合法住宅的产权人(仅限自然人),包括乡镇集体土地上的农村住宅产权人。

    二、活动时间

    装修、改造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。受预算总额控制,申领补贴以通过审核时间为准,先到先得,用完即止。

    三、补贴标准

    旧房装修和厨卫改造、居家适老化改造,按照家装物品和材料总销售价格(发票额)15%给予一次性的补贴(有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需达到2级),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,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%的补贴,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。上述产品销售价格以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。

    同一套房不可同时享受旧房装修和厨卫改造、居家适老化改造两类补贴政策,消费者可选其一从高享受。

    四、补贴申领流程

    (一)旧房装修及厨卫改造。

    1.申请。产权人向住宅所在地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申请补贴提交申请表(见附件),提交佐证材料。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:产权证明、身份证、银行卡号、装修(改造)工程合同(以上4项复印件),家装物品和材料购置发票(发票原件及清单),装修前现场相片3-5张,装修工程进度达30%以上的现场相片3-5张(需与装修改造前同一场景、同一角度,本指引印发前已动工或完工的,由属地镇、街、村、居委予以证实;厨卫改造仅购买产品的,可仅提供购物发票),装修工程进度已完成的其他场景相片3-5张。

    2.初审。产权人住宅所在地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对申请资料审查后,对拟补贴对象装修情况进行公示,公示3日后无异议的,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、村、居委)盖章确认。

    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在初审过程中,产权人住宅所在地居委、农村集体土地上住宅的村委应对产权人的装修(改造)行为予以核实确认。

    3.审核。镇(街)初审后将初审意见及相关佐证材料(含公示截图)送梅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,确认补贴金额。梅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视情况进行现场核查。

    4.发放。审核、公示无异议后,梅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所有申报材料(含公示截图)经梅江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,由市财政局统筹拨付。

    (二)居家适老化改造。

    1.申请。产权人向住宅所在地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申请补贴提交申请表(见附件),提交佐证材料。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:产权证明、身份证、银行卡号、装修(改造)工程合同(以上4项复印件),家装物品和材料购置发票(发票原件及清单),装修前现场相片3-5张,装修工程进度达30%以上的现场相片3-5张(需与装修改造前同一场景、同一角度,本指引印发前已动工或完工的,由属地镇、街、村、居委予以证实;居家适老化改造仅购买产品的,可仅提供购物发票),装修工程进度已完成的其他场景相片3-5张。

    2.初审。产权人住宅所在地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对申请资料审查后,对拟补贴对象装修情况进行公示,公示3日后无异议的,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、村、居委)盖章确认。

    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在初审过程中,产权人住宅所在地居委、农村集体土地上住宅的村委应对产权人的装修(改造)行为予以核实确认。

    3.审核。镇(街)初审后将初审意见及相关佐证材料(含公示截图)送梅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,确认补贴金额。梅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视情况进行现场核查。

    4.发放。审核、公示无异议后,梅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所有申报材料(含公示截图)经梅江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,由市财政局统筹拨付。

    五、注意事项

    (一)产权人应真采购、真装修,未能提供完整、真实、有效材料的或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,不能获得补贴资金。若发现产权人、装饰装修公司存在作假舞弊、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,坚决及时收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,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。

    (二)各镇(街道)应设置咨询、举报热线电话及投诉邮箱,接受社会监督。

    (三)公职人员在本次补贴中违规发放、牟取私利的,一经发现,严肃处理。

    (四)如上级有新的规定,从其规定。

    咨询、举报电话

    梅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:0753-2196223,0753-2196989

    长沙镇人民政府:0753-2337202

    三角镇人民政府:0753-2316671

    城北镇人民政府:0753-2362699

    西阳镇人民政府:0753-2886179

    金山街道办事处:0753-2235819

    西郊街道办事处:0753-2208808

    江南街道办事处:0753-2393321


    附件:梅州市2024年度旧房装修和厨卫、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申请表

    梅州市梅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    2024年10月24日
    回复

    使用道具 举报

  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    本版积分规则

    客服微信号

    梅州本地通客服微信

    微信服务号

    梅州本地通微信公众号

    微信订阅号

    梅州本地通微信公众号

    访问手机版

    梅州本地通手机版

    QQ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梅州本地通 ( 粤ICP备17110913号 )

    Copyright © 2012- 梅州市本地通传媒科技有限公司

    快速回复 快速发帖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