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<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(2021年修订版)>的通知》(粤人社规〔2021〕12号)和《关于印发<梅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(2021年修订版)>的通知》(梅市人社〔2021〕55号)等规定,我中心拟受理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,现将审核通过的情况公示如下(见附表)。
公示时间从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7日,共5个工作日。自公示之日起,个人和单位对如下公示对象有异议的,可以通过书面、电话等形式向我中心反映,投诉反映人应提供被投诉人问题的具体事实,并署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以示负责,否则不予受理,我中心负责为投诉反映人严格保密。
梅州市梅江区就业服务中心
2024年3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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