梅州在线 发表于 2022-12-29 20:28:02

关于调整大埔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

各镇党委、人民政府,丰溪林场,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:

各镇党委、人民政府,丰溪林场,县直和省、市驻埔各单位:

鉴于人员变动,为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,经县委、县政府领导同志同意,决定调整大埔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,调整后小组成员名单如下:

组    长 :黄增国(县委书记)

常务副组长 :凌晓文(县委副书记、县政府县长)

副   组  长 :蓝   欣(县委副书记、政法委书记)

      吴丽丽(县委常委、副县长)

      葛志发(县政府副县长)

成     员 :何凯涛(县林业局局长)

      王   青(县检察院检察长)

      周   毅(南方电网大埔供电局党委副书记、总经理)            

      刘万兵(县府办主任)

      刘展强(县委办副主任)

      郭华昌(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)

      张回里(县财政局局长)

      刘南泉(县发改局局长)

      陈培先(县科工商务局局长)

        余   伟(县人社局局长)

      刘汉华(县自然资源局局长)

      郭敬旋(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副局长)

      郭宣文(县住建局局长)

      黄海军(县交通运输局局长)

      巫运发(县公路事务中心主任)

      官营生(县水务局局长)

      黄杏锋(县农业农村局局长)

      梁永志(县卫生健康局局长)

      周   威(县审计局局长)

      吴文新(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)

      江启清(县司法局副局长)

      罗锡浪(县气象局局长)

      李明辉(大埔海事处处长)

      胡雪峰(大埔航标测绘所所长)

      刘日新(县应急管理局局长)

      何晋江(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)

      连军强(县统计局局长)

      陈   鹏(团县委书记)

      邬德辉(县公安局副局长)

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设在县水务局,办公室主任由葛志发(县政府副县长)兼任,常务副主任由官营生(县水务局局长)兼任,副主任由赵运标(县府办四级主任科员)、罗振宇(县水务局党组成员、总工程师)、谢有德(县自然资源局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主任)、郭敬旋(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副局长)、丘德志(县住建局副局长)、李文欣(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)、丘伟科(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)、赖特成(县林业局副局长)、郑联光(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)、管锦泉(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)等同志担任。

 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,由所在单位向县水务局提出,按程序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批准,并抄送县委编办。

  大埔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

  2022年12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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